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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四期建设项目—农林牧渔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标前公示
【作者:】
【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16 10: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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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四期建设项目—农林牧渔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该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评审细则及采购需求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25年07月16日起至2025年07月24日止。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质疑:①提供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且符合预付款前提条件的付至合同价款的40%;[预付款前提条件(两项同时满足):①中标人提供用于本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等进场价款达到合同价款的40%,并经采购人确认;②中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并经采购人确认]。
(2)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付至项目完成价款的80%,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且完成移交付至经采购人确认后项目完成价款的100%。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评标办法比较与评价
评标办法比较与评价详见附件。
五、本项目含有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装饰装修内容,若投标人不具备装饰装修施工能力的,可以在中标后此部分装饰装修内容进行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六、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和证明材料反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建设大厦6楼601室
联
系 人:周健华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事务所
地 址:天长市天康大道建设大厦5楼518室
联
系 人:祝家强
联系方式:******
附件:农林牧渔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评标办法及清单.docx